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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政策新调整!速看→

2025-04-10  

  克拉玛依日报讯(克拉玛依融媒记者 维妮拉·阿不力孜 通讯员 张晋)近日,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通知》,对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优化调整,覆盖职工住房保障、老旧小区改造、医疗应急等民生需求,进一步释放公积金惠民效能。
  住房保障方面,新政取消了“购建、翻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5年内办理”的时间限制。今后,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每年都能提取一次公积金,提取总额以住房实际支出为上限。此外,新政支持家庭成员互助改造老旧小区住房,父母与子女的公积金可互相用于自住房的水电气暖及门窗改造,单套住房最高提取额度为10万元。
  医疗应急保障方面,缴存人及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,可每年申请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,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医疗费用结算凭证中个人支付金额。重大疾病范围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《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》中30种重大疾病目录为准,如恶性肿瘤、急性心肌梗塞等。申请需在医疗费用结算后6个月内提出,并提供医院诊断证明、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及发票、单位工会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、申请人与患者的关系证明、申请人及患者身份证和申请人银行卡。
  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,此次调整是克拉玛依市精准对接民生需求的重要举措,旨在缓解职工压力,强化对突发困难家庭的保障,同时助力老旧小区改造提质,推动城市更新与民生改善协同发展。后续,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关注政策落实效果,不断优化服务,确保公积金政策更好地惠及广大职工。

责任编辑:陈晓丹
本期编辑:高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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