克拉玛依日报讯(克拉玛依融媒记者 郭雪梅 通讯员 邢育杰 李学燕)从本月起,市民曹先生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时,每月将多领20元。
曹先生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,按照每年缴费3000元的档次连续缴纳了15年。满60周岁退休后,他每月可领取764.55元的基础养老金。
截至目前,克拉玛依市已为包括曹先生在内的2435人调整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,发放养老金12万余元。
根据《关于2024年提高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》,自今年7月1日起,国家上调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,每人每月增加了20元。待遇调整后,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提高至185元。
克拉玛依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共设12个档次,实现了自治区与市、区三级统一。缴费标准由每年200元至5500元不等,参保人员可自由选择。
参保人员按年缴费,多缴多补。对选择每年最低缴费档次200元的参保群体,政府补贴60元;对选择每年最高缴费5500元档次的参保群体,政府补贴315元;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,每多缴一年,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0元。
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该中心将持续落实长缴多缴、多缴多得机制,提高群众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知晓率和参与率,把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,切实增强参保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。